应收保费(receivable premium),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险-保险金额,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应当从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险费。应收保费的确认,因险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财产保险和短期人身保险:①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将所有应收但尚未收到的保费收入全额确认为应收保费。②如果合同约定了分期交纳保险费,以后各期应收的保费收入也应同时确认为应收保费。对于长期人身保险:①合同约定一次交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确认应收保费。②合同约定分期交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确认首期应收保费,在合同约定的以后各期投保人交费日确认相应各期的应收保费。按照是否逾期,应收保费分为逾期应收保费和未逾期应收保费。应收保费率是反映保险人应收保费程度的主要指标。应收保费率计算公式为:应收保费率=账龄不长于1年的应收保费/滚动12个月的原保费收入。2016年,中国财产保险业整体的应收保费率为4.82%,各财产保险人的应收保费率的中位数是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