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良治(good urban governanc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总论-城乡规划基本概念与方法,联合国人居署制定的全球城市治理基本原则。城市良治源自国际法律文书、各国政府在联合国主要会议上的承诺以及世界城市的运营经验。涉及城市良治概念讨论的主要国际法律文书包括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1986年《发展权宣言》以及1990年《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人居署对“城市良治”概念的详细定义:城市治理与公民福祉息息相关。城市良治必须使妇女与男子能够享受作为城市公民的福利。基于城市公民身份原则的城市良治确认任何男子、妇女或儿童都不能被剥夺城市生活的必要条件,包括充足的住房、对于其保有权的保障、安全水源、公共卫生、洁净的环境、健康服务、获得教育与营养、就业机遇、公共安全以及流动性。城市良治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平台,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个人才能以改善自身社会和经济条件。联合国人居署全球城市治理运动提出城市良治的基本原则包括:①可持续性原则,即城市发展全维度的可持续性。②辅助性原则,即权力和资源的最接近适当级别的辅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