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银行(wetland mitigation bank),理学-生态学-可持续生态学-〔生态经济〕-湿地银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批准成立并受其监督和管理,具有清晰产权界定的第三方补偿机制。又称湿地缓解银行。湿地银行发源于湿地面积第二大的国家——美国。1989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将湿地保护纳入法案,规定湿地面积在开发建设中不得减少,即“零净损失”原则。1993年,克林顿政府出台了“政府湿地计划”的联邦指导,制定了严格保护湿地的程序和政策,并提出了“湿地缓解银行”的概念和生态补偿方式。2008年,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和环境保护署联合通过了湿地损害补偿最终规则,确立了湿地银行的补偿机制。湿地银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银行,而是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储备并借助市场进行生态系统服务交易。湿地银行通过市场机制交易的标的物是“湿地信用”,其实质交易的是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湿地银行的运行机制是由发起人向美国陆军工程兵团提交湿地银行设立申请、湿地补偿计划草案,由湿地银行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该审核小组由湿地事务管理体系的机构代表组成,由美国陆军工程兵团代表担任审核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