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精英(power elite),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会分层-〔社会分层核心概念〕-社会地位,掌握国家权力、在重大领域决定国家命运和政策的封闭性的集团。权力精英概念最早在美国社会学家C.W.米尔斯的《权力精英》一书中被提出,并被发展成一套解释权力结构的学说。米尔斯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最主要的国家权力已经集中在经济、政治和军事领域,且这三大领域彼此渗透融合。共同组成美国权力精英的三种权力掌门人(公司富豪、政治董事和军界领袖),不仅有着类似的心理结构和社会习性,而且有着一致的利益,共同制定至少具有全国性效力的决策,是一个控制了集中权力的“小集团”。米尔斯主义的追随者们进一步发展了权力精英概念。美国社会学家G.W.多姆霍夫(George William Domhoff,1936)认为,政策规划网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与那些有兴趣并有能力参与到公共治理中的公司所有者和高管一道,构成了美国社会的权力精英,并支配了美国的联邦政府。权力精英理论反对的是多元主义理论和国家自主性理论,认为这些理论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幕后的权力是被高度整合起来的精英所集中支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