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接收(receipt of an official documents),管理学-档案学-现代文件-公文处理-公文词语,从机关外部接受收讫公文。收文处理环节之一。公文接收指经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分别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者通过计算机网络以及自备的通信设备(电报机、电传机、传真机等)收取公文。主要步骤:①确认,辨别本机关是否为规定的受文者。②清点,计数公文的实际数量。③核对,即核查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登录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④检查,查验公文封装情况(是否完整,有无破损与私拆现象)以及公文是否按规定时限送达。⑤签注,在确认无误后在送文簿或投递单上签字或盖章,注明收文时间。公文接收由专职或兼职的指定人员完成,它绝非一项纯手续性活动,而是事关公文能否迅速进入生效过程的重要步骤,须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地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申明,妥善处置,分清责任。接收时应注意:①根据有关登记按号逐件检查与清点,确认无误后再签名妥收。②如有差错,务必据情追查或要求予以改正、退回。③清点时项目务必齐全,没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