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管理(residential management),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住房与社区规划-住房建设与管理,对住房相关活动的操作、控制、维护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或准则。住房管理主要包括住房交易管理,租赁管理及物业管理。交易管理指政府对住房买卖活动的引导、控制和监督,其目的是维护住房买卖的正常秩序和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包括市场主体资格的管理、市场客体条件的管理和住房买卖的立契鉴证管理等。租赁管理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房屋转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依法出租的行为的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房屋租赁关系的确定,租赁契约的变更及租赁契约的终止。租赁契约的变更又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标的物的变更,或两者同时变更。物业管理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