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库券(National bond guaranteed on import surtax),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民国史-中华民国-社会经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又称江海关二五库券。1927年5月1日,国民政府发行定额3000万元的国库券,以江海关“二五附税”收入作为支付本息的基金,由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办理,分发江苏、浙江两省财政厅,向各界劝募。为巩固基金起见,国民政府设立基金保管委员会,由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会同中央特派委员、银钱两业与商会推举代表14人组织成立,凡江海关收入二五附税由征收机关逐日拨交该会收存保管,到期分拨各经理机关还本付息。二五库券发行时,预扣利息两个月,自1927年7月份起,每月付息一次,并用平均法付还本银三十分之一,按照条例规定分30个月,每月底照表列本息数目还付。1929年2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海关进口新税则,基金改由新增税收并由总税务司尽先拨交保管委员会收存备付。1929年12月31日,二五库券本息全部偿清。由于该项库券的购买主体是江浙财团,形成特定历史时期区域性私有资本向国家输送财力的财政收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