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秽书刊(obscene publication; pornography),文学-出版学-出版理论-出版物,描述色情、淫乱、低俗性行为的图书和期刊。又称“黄色”书刊。“黄色”一词来源于19世纪末美国报业资本家J.普利策在纽约办的《世界报》,上面开始刊登连环画“黄色孩童”,内容充满低级趣味,“黄色”一词开始专指低级趣味甚至猥亵色情的作品。这些刊物以宣传淫秽、刺激性欲为目的,蔑视社会性道德和性风俗,从整体上看不仅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而且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及发展。在中国,根据国家法律和政府法规,凡具有以下内容的书刊即属于淫秽书刊: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亵性描写。有些书刊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淫秽内容,缺乏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这样的书刊也被视为色情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