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保(aviation security),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民用航空-〔航空安全和安保〕-航空安保,为了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免受非法干扰行为的威胁,对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相关措施进行综合使用的社会活动。每天有大量的人员和物品通过机场和航空器得到运输。由于人员集中、财产价值高、航空器受袭后致死率高、社会影响大等特点,民用航空活动始终是恐怖活动和其他形式犯罪活动的重要目标。《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10版附件17《安保—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遭非法干扰行为》中,明确定义安保,即保护民用航空免遭非法干扰行为。因此,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免受非法干扰行为的威胁是民航安保工作的根本目的,非法干扰行为的客观存在直接促进了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这一民航分支领域理论和实践体系的产生和发展。国际民航组织第8973号文件《航空安保手册》(Doc 8973)指出,各成员国在国际民用航空安保方面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普通大众、航空器和民用航空机场设施的安全,使之免遭地面或者空中发生的非法干扰行为的侵害。因此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并在国际、国家和机场一级调动各种人力和物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