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管制(procedural control),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空中交通管理-空中交通服务-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依照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则以及机场和航路的有关规定,依靠通信手段,对航空器的飞行活动实施管制的方式。程序管制对设备的要求较低,不需要相应监视设备的支持,其主要的设备环境是陆空通话设备。管制员在工作时,通过飞行员的位置报告分析、了解飞机间的位置关系,推断空中交通状况及变化趋势,同时向飞机发布放行许可,指挥飞机飞行。航空器起飞前,机长必须将飞行计划呈交给报告室,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计划内容包括飞行航路(航线)、使用的导航台、预计飞越各点的时间、携带油量和备降机场等。空中交通管制员根据批准的飞行计划的内容将其填写在飞行进程单内。当空中交通管制员收到航空器机组报告的位置和有关资料后,立即同飞行进程单的内容进行校正,当发现航空器之间小于规定垂直和纵向、侧向间隔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配间隔。这种方法速度慢、精确度差,对空中飞行限制很多,如同机型、同航路、同高度需间隔10分钟,因而在划定的空间内所能容纳的航空器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