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制(on-site control),法学-公安学-治安-治安学-治安管理措施-治安强制措施-行为强制,公安机关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现场划定一定区域进行警戒和控制,限制或禁止人员进出警戒区域的强制措施。适用现场管制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31条等。公安机关在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中负有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以保障救援、救治和调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为对现场加以控制,公安机关有必要在现场周边划定一定范围为警戒区域,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出警戒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并实施现场管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具体措施:①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检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②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③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④守护重点目标。⑤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现场管制与交通管制在名称和实施方式上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存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