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等尺(Rule ‘Chi’ of Fifteen Grades),工学-仪器科学与技术-计量学-通用知识-中国古代度量衡史,唐代李淳风以周尺为标准,将东周至隋各种尺分成的十五等排列。考证其间尺度的变化。中国尺度的变化,从商代骨尺约合16厘米,至战国厘定为23.1厘米。经秦、汉沿袭了500多年,至东汉末年似略有增长,至清代定营造尺长32厘米。在2000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尺度变化最大的是在两晋至隋期间的300多年,又以南北朝时期尺度最为混乱,量值增长也最快。南朝宋氏尺长约24.6厘米,北魏前尺长约25.5厘米,后尺已达30厘米。李淳风著《隋书•律历志》正是将这期间各个朝代、各个时期的尺度完备地载入《审度》篇。其间自东周至隋,集古尺27种,依历代尺度之长短,分别其异同,列为十五等,并皆以第一等“周尺”(实为刘歆铜斛尺,即新嘉量尺)为1尺之标准校诸代尺度。由此便可推算出各个朝代尺度与莽尺之比率。历史上对十五等尺有过几次考证。《宋史•律历志》记载,高若纳曾用新莽货币——布泉度尺,定为汉钱尺(为刘歆铜斛尺)。仍依《隋书》定尺十五种上之,藏于太常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