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运输(Transports between Chinese Mainland、Hong Kong and Macao ),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管理〕,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旅客和货物运输。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其运输管理方式与国际运输和中国内地运输有所区别。在香港、澳门主权回归之前,中国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客货运输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管理方式处理。香港、澳门主权回归中国之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了以下事项:①在内地登记注册的航运公司和船舶经营澳门与内地对外开放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仍按照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即经批准取得国际海运、港澳航线经营资格的航运公司、船舶以及经批准经营该航线客货班轮运输的可继续经营澳门与内地对外开放港口间的客货运输业务。②允许在香港、澳门登记注册的航运公司和船舶经营香港、澳门与内地对外轮开放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其中,从事该航线客货班轮运输的仍须按《国际班轮运输管理规定》报交通运输部批准。未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从事澳门与内地对外轮开放港口之间的客货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