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大旱(severs drought in Chongzhen period of Ming Dynasty),工学-水利工程-水利史-中国水利史-〔中国历史上重大的水旱灾害〕,中国明代崇祯皇帝时期发生的旱灾。此次大旱最早于1627年在陕西北部出现,1643年大部分地区旱情明显减轻,前后持续17年。大旱期间,中国南、北方共有20余省份受灾,以华北地区最为严重,灾区蝗虫灾害猖獗,瘟疫流行,加重了灾情,并对明代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据各地方志记载,崇祯大旱自然变异明显,华北地区更是持续少雨。干旱最为严重的1640年和1641年,山西境内的汾水、漳河均枯竭;河北九河俱干,白洋淀涸;洛水深不盈尺。许多地方出现淀竭、河涸现象。初步估算,1640年和1641年华北地区年降雨量不足300毫米,5~9月降水量不足200毫米,连续两年的降雨量均远低于1949年以来北方的大旱年。1638~1640年夏季降水量及距平图崇祯大旱有一个逐步发展演变的过程,大体分为4个阶段:①1627~1629年,为大旱起始阶段。该阶段受旱范围大,但干旱程度相对较轻,旱情北重南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