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 justic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市与乡村规划研究-城乡生态环境,所有人均平等享有环境功能以及免受环境破坏的危害的权利。主要含义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公正原则,实现人类在环境利益上的公正,期望每个人都能在一个平等的限度上享受环境资源与生存空间,其实质是环境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担与分配。环境正义运动最初爆发于美国,是早期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物。1982年,北卡罗来纳州的瓦伦县的居民举行游行,抗议政府将该地作为有毒垃圾掩埋场,这一行动引起了学术界和公民权利团体对环境保护中不公平现象的关注。美国政府把瓦伦县作为有毒垃圾的掩埋场地,与该区域的居民主要由有色人种和低收入人群构成有密切关系。进一步的调查分析表明,尽管美国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原有的污染和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从某种程度来看,它是被转移到有色人种和低收入阶层居住的社区中。1991年10月在华盛顿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有色人种环境领导高峰会,将美国环境正义运动推向高潮。会议的目的是要突出有色人种环境保护组织的自主性以及为自己发言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