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撰稿(television write),艺术学-影视学-中国影视-,电视节目在制作过程当中涉及的各种文字写作活动。电视撰稿在语言运用上与一般文学写作有着鲜明的区别,它是对视觉语言的提示与补充,是专门为电视节目创作的文字语言,是视听语言的一部分。狭义地讲,电视撰稿通常特指电视新闻稿的写作,即为配合电视新闻图像的播出,给电视新闻播音员播音提供文字稿件的撰写活动。由于电视新闻样式多样,新闻稿的撰写又可细分为新闻消息写作、新闻特写、新闻专题写作、新闻评论写作等几大类。广义地讲,电视撰稿涵盖了所有电视节目中的文字写作活动,如电视新闻撰稿、电视剧文本写作、电视字幕、文艺节目串词、广告文案以及由媒体机构聘请的职业撰稿人所撰写的专业性文章。作为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元素,电视撰稿具有以下作用:①表现节目的主题和精神实质;②说明已发生的事实,弥补画面不足,增加报道深度,突出报道价值;③展现人物心理状态,解释人物内心活动,表达人物思想情感;④协调场面调度,串联画面,用于转场。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电视内容生产方式的创新与变革极大地扩展了电视撰稿的创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