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本制度(fixed system),文学-新闻学-中国新闻史-[中国新闻史·新闻制度]-中国古代的新闻制度-定本制,中国最早的新闻检查制度。宋真宗于咸平二年(999)下诏,令进奏院将所供报状每5日一次抄送枢密院,由枢密院批准决定是否向各地抄报,史称定本制度,标志着宋朝实际上控制了官方新闻的发布大权。王安石变法之后,定本制度已徒有形式,后经皇帝的批准,于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被废止。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高太后秉政,保守派得势,王安石死于贬所,定本制度恢复。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皇帝在高太后死后亲自主持政局,恢复新法,重新执行宋神宗时期的抽检制度,再次废止定本制度。南宋建国后,宋高宗极力恢复旧制,定本制度再次恢复。秦桧当政后,更是变本加厉地执行定本制度。宋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秦桧病死,言官纷纷要求废止定本制度,宋高宗被迫下令取消定本制度,规定由给事中“判报”。宋孝宗乾道六年(1170),朝廷的主要税收来源江浙地区发生严重的水旱灾情,为了稳定人心,朝廷决定进奏院发布的报状需由专管度支、仓库、户籍的六曹进行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