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合贸易(Tributary trade),历史学-世界历史-〔总论〕-国际关系史,中国明朝时期的对外贸易制度。因采用“勘合符”作为贸易许可证而得名。又称贡舶(赐)贸易。该制度确立于1383年(洪武六年),并从1404年(永乐二年)开始实施。明初实行海禁,不许私商出海,贸易被限定于政府间的定期“贡赐”。“贡赐”贸易是“贡”与“赐”的结合,外国商人会定期载“贡品”来华,明廷在收到贡品后则回酬外商以“国赐”,贡期一般为3年、5年或10年一贡。贡赐贸易的实施以勘合符为凭证,即在确认贸易资格时将分半的勘合符合二为一。通过严格完整的制度流程,明廷得以牢固掌控对外贸易。勘合贸易具有“厚往薄来”的特征,即“国赐”一般会多过“贡品”,以宣示明朝的权威,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贸易逆差。此外,由于贸易渠道垄断于朝廷,且朝廷对贸易时间、规模、港口、路线等做出种种限制,远无法满足双边的实际需求,刺激了民间走私和海盗活动。特别是来自日本及中国沿海的“倭寇”,更对明朝的东南边防构成了威胁,直到明朝中期取消海禁,倭患才逐渐平息,而民间贸易也随之成为明朝外贸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