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寄存(document deposit),管理学-图书馆学-文献学与文献保护-文献学-【文献管理】-文献寄存,图书馆在复选馆藏文献时,按照相关规定,将未被利用或利用率低但具有潜在价值的文献送交承担相关文献保存任务的指定图书馆统一收藏。一般通过图书馆馆际协作或图书馆网的形式来实现文献寄存。 承担寄存文献保存任务的图书馆称贮存图书馆、寄存图书馆、保存图书馆、储存图书馆。按接收寄存文献的范围可分为全国性贮存馆、地区性贮存馆和某一系统(机构)的贮存馆;按收藏文献的内容可分为综合性贮存馆、专业性贮存馆和特种文献贮存馆。贮存图书馆的主要职责是:①长期保存1~2份文献,通过提供原件或复制件,有效地满足读者的需求。②接受各类型图书馆和情报机构在复选中因利用率低、复本多等原因而被淘汰的文献。③编制参考目录,报道寄存的文献。④对图书馆或情报机构向贮存图书馆揭示和移交文献的工作给予方法指导。 寄存文献的挑选和移交程序是:各图书馆对文献的内容和统计使用频率进行研究和评估后,确定文献的利用率,对利用率低或未被利用的文献编制专门目录,送交指定的贮存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