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收入(playing income),艺术学-戏剧学-戏剧管理-演出制作-演出收入,演出单位通过开展演出经营活动而依法取得非偿还性的资金。广义的演出收入是指因经营演出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狭义的演出收入是指演出活动的票房收益。演出单位因演出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抵偿为取得收入所发生的消耗即为盈利,具体表现为演出单位的净资产增加。在中国的舞台演出方面,因演出单位的体制不同,收入的构成也有所不同。作为文化事业单位的国有文艺院团,他们所获得的各项收入是基于从事演出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属于广义的演出收入。财政部和文化部联合发布的《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3号)对文化事业单位的收入构成做了划分,主要包括:①财政补助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②事业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艺术表演团体进行各类文艺演出取得的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培训收入、文化展示的门票收入、外借人员劳务收入等。③上级补助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各种非财政补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