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精神(public spirit),管理学-公共管理-政策科学-〔一般概念〕-政策文化,人类自古就存在的,涉及人类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的公共生活领域的精神现象。“公共”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表示“一个人从只关心自我或自我利益的发展到超越自我,能够理解他人的利益。意味着一个人具备了这样一种能力,他能够理解其行为对他人所产生的结果。”在古希腊思想家看来,所谓的公共精神便是城邦精神,即柏拉图指出的正义、公平、友爱、协作的城邦精神。希腊人把政治共同体(即城邦)视为公共,而政治共同体的目的在于设立通行的标准和惯例,宣传和实施这些标准,使之有利于公民的最大利益。在启蒙运动以后的西方现代化历程中,公共精神发展出几种新意,包括独立的主体精神、积极的参与精神、公共舆论批判精神,以及一种组成共同体的政治精神等。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公共精神包含了民主精神、法治精神、公共服务的精神,还包括参政议政的意愿等。公民精神超越了狭隘的功利主义原则,人们关心公共事务不仅仅是出于自身利益,而是在自己利益得到保证的同时,为公众去争取更大更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