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拟稿(official documents drafting),管理学-档案学-现代文件-公文处理-公文处理程序,根据组织管理思路和工作需要撰拟公文文稿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公文拟稿的目的是将本机关单位的管理思路、管理决策、管理方案等以书面方式记载、表达出来,以便传达、传播和贯彻执行。公文拟稿包括文稿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起草即撰文;审核是监控公文文稿质量的程序;签发是公文文稿被批准制作与发出的程序,是赋予公文法定效力的重要环节。公文拟稿的要求:①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②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③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④文种正确,格式规范。⑤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的意见,力求达成一致。⑥机关负责人应主持、指导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⑦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