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flood detention basin),工学-水利工程-〔防洪与抗旱〕-防洪-〔防洪措施〕-防洪工程措施,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蓄滞洪区是主要江河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水库、堤防、河道等共同防控洪水。利用堤防和河道泄洪,运用水库拦蓄洪水,如果仍不能够控制洪水,再适时启用蓄滞洪区,以分蓄超额洪水,削减洪峰,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总体损失。蓄滞洪区可分为行洪区、分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等细类。蓄滞洪区在防御大洪水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以长江流域荆江分洪区为例,荆江分洪区曾于1954年3次开闸分洪,蓄滞洪水总量122.6亿立方米,有效削减了长江干流的洪峰,降低沙市水位0.96米,保障了荆江大堤和武汉市的安全,使江汉平原避免了毁灭性灾害,同时还减轻了洞庭湖的防洪压力。2000年中国颁布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规定在蓄滞洪区运用后,国家对于区内常住居民遭受的农作物、专业养殖、经济林、住房以及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役畜和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等的水毁损失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