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情态(dynamic modality),文学-语言文字-语义学-情态,使事件可能成真的动力条件,是情态基本类型之一。又称内在情态(inherent modality)。有的学者把它与道义情态(deontic modality)合称为根情态(root modality),或把它与道义情态归入“事件情态”(event modality),因为这两种情态所指向的事件都是没有发生和实现,而仅仅是一种潜在的可能。动力情态一般是源自句子主语(动词的第一论元参与者、动词的控制论元参与者)的影响事件成真的内在条件,主要涉及“能力”“意愿”和“勇气”等概念。英语用情态动词“can”和“will”来表达“能力”与“意愿”,汉语表达这些情态概念的情态动词有“能”“会”“可以”“要”“肯”等。除了“能力”与“意愿”外,汉语的“敢”表达的“勇气”也可以归入动力情态。例如,①中的“can” “会”表示“能力”,②中的“要”表示“意愿”,③中的“敢”表示“勇气”。①John can speak Italian. (能力)约翰会说意大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