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转结算(commitment to clearance),文学-出版学-发行-〔发行财务〕,买卖双方通过契约方式达成合作协议,发货方通过收货方的上级单位统一向收货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在出版业中,即指省级发货店对全国各地新华书店直接发货后,通过收货方的省级店结算货款的办法。新华书店系统为了使地(州、市)、县(市)新华书店能够购进品种齐全的图书,实行由省级新华书店承转地、县级新华书店货款的结算办法,即由各地、县店根据需要向图书发行、经销单位订购图书,销货单位按照各地、县店所购图书品目、数量、价款等将款项发票直接开具给地、县店,地、县店将货款付给省店,由省店统一将款项支付给销货单位。中国出版事业于1951年实行出版、印刷、发行的专业化分工后,新华书店的出版、印刷业务被解除,成为全国统一经营与统一管理的书刊发行机构。出版社与新华书店之间实行征订包销制度,销售书店向全国各新华书店发货店进货,均由省级新华书店审核、汇总订数后报发货店发书。除北京、上海两个新华书店发行所可直接与销货店结算外,货款均通过省级新华书店承转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