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能力(literacy),法学-社会学-社会人类学-人类学-〔人类学分支〕-语言人类学,人类阅读与书写文字的基本能力。读写能力涉及:①技能(skills)。②任务(tasks)。③社会实践(social practice)。包括个人的技能习得,相关规范知识及如何在社会中应用这些礼仪、礼节。④批判性反思(critical reflection)。用以解释世界和发展社会文化建构的共同价值、行为规范及信仰意识的过程。在社会文化语境下,读写能力具有文化意义,体现权力关系和社会历史过程。如英国人类学家B.V.史崔特(Brian Vincent Street)在伊朗伊斯兰教村庄发现,读写能力的意义取决于体现它的社会机制,也依赖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美国人类学家S.B.希斯(Shirley Brice Heath)历时9年,详细地描述了美国东南部的北卡罗来纳州的三个社区(中产阶级社区、黑人工人社区及白人工人社区)中人们在家庭和社区的读写能力,认为读写能力具有多元意义,它认为人们做什么和人们用读写能力做什么一般是富含深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