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literary work),文学-中国文学-文学理论-现代文学理论批评-【理论批评观念】,文学理论概念。文学作品是一个需要与文学文本相区分的概念。文本,在英语中是原文、正文之意,文学文本作为一种文本,也就是用来指由作者写成而有待于读者阅读的特定言语系统。按照接受美学的观点,这种文学文本也就是作家创作出来而未经读者阅读的文学产品,还不能称为真正的文学作品,而只能称为“第一文本”。只有经由读者阅读之后,文学文本才能成为审美对象的“第二文本”,也就称其为文学作品。在波兰现象学哲学美学家R.英加登看来,文学文本存在许多“不定点”,而读者的阅读过程就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去“填补不定点”与“具体化”的过程。德国接受美学理论家W.伊瑟尔则进一步指出,文学文本是一个不确定的“召唤结构”,包含着某些“空白”,有待读者的阅读来填充。在这一过程中,文学文本是文学接受的起点,只有通过读者阅读,在其可能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再创造的能力,才能成为具有丰富审美价值与意义的文学作品。可见,文学作品是作者的审美创造与读者再创造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