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用药物(fishery drug and fishery prohibited drug),农学-渔业-水产养殖-水产养殖病害-水产养殖疾病控制-渔用药物,专用于渔业方面、有助于水生动植物机体健康成长的物品。其范围限定于增养殖渔业,而不包括捕捞渔业和渔产品加工业方面所使用的物品。20世纪50年代,中国开展了常见鱼类的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真菌性疾病和非寄生性疾病的药物防治技术研究,发现生石灰、硫酸铜、硫酸亚铁等一些简单的化学药品对常见鱼类疾病具有一定的防控效果。20世纪80年中后期,中国“以养为主”的方针促进了水产养殖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水产动物病害也日趋严重,随着草鱼出血病、肠炎病、烂鳃病等主要淡水养殖鱼类暴发性流行病防治的研究,养殖者从化学药品及人、兽用药品中选择了部分药物移作渔用,逐渐形成了现代渔用药物的概念。然而,在渔用药物使用的过程中,国家逐渐发现氯霉素、呋喃唑酮、孔雀石绿、各种汞制剂等一系列渔用药物对养殖环境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具有潜在的巨大安全隐患,并明文禁止在渔业中使用,称之为渔业禁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