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股份(Classified shares),管理学-工商管理-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同一个公司依据投资者对股东权利的差异化需求,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发行的不同种类的股份。又称种类股或特别股。在普通股基础上,股东权利在某些方面有所扩张或限制的股份类型。法理基础:“股东权的各项子权利可相互分离并再组合。股权中的参与公司管理和控制的权利、获得经营盈余和利润的权利、取得分配资产的权利,三者可以分离,一个股份不必然需要这三者是完整和对称的。”类别股份制度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以“同股同权”为基础原则,部分权利的获取是以另一部分权利的让渡为前提,不同股份权利的安排是股东自愿接受的不同权益之间的平衡,因此,类别股的创设需要根据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协商确认,并需要通过公司章程予以记载。通过对股份承载的股权进行分类,实现股权的多样化,从而适应投资者的不同投资偏好。有助于增强公司融资的灵活性。从各国立法和实践来看,类别股目前主要是在投票权、盈余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等权益上进行分类设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