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文学(native literature),文学-中国文学-中国当代文学-【重要思潮与流派】,以农村生活为题材,具有较浓郁的乡土气息与地方色彩的小说创作派系。现当代以来,一直有着看似相近却又不尽相同的称谓与概念,如“乡村小说”“乡土小说”“农村小说”“农村题材小说”等。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差异,又在指称的作者与作品上有所区别。把“乡土”与“小说”连接起来,形成“乡土小说”的概念,是在近现代之交的五四时期。鲁迅于1921年发表的短篇小说《故乡》,被认为是现代乡土小说的先声与滥觞。当时一些寓居北京的作家受到鲁迅的影响,纷纷创作以回忆故乡为题材,以描写乡愁为内容的小说,成为一时的文学新风与小说时尚。鲁迅于1928年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指出:“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过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的人们,无论他们自称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这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之后,在鲁迅影响下出现的以文学研究会一些成员为主的小说创作,当时就被命名为“乡土写实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