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片广告(patch advertisement),文学-传播学-广告-广告媒介-电影广告,以一部电影为载体,跟随公开放映的电影专门制作的加贴广告。又称随片广告。一般在电影正式放映之前或放映完毕后播放。贴片广告随电影拷贝一起分发到各电影院线,时长一般在5分钟以内。早在20世纪80~90年代,中国电影院在播放影片之前都会先播放“禁止吸烟”“不要大声喧哗”等幻灯片,这就是贴片广告的雏形。1994年,随着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开始引进国外大片,委托广告公司进行此类广告的招标,贴片广告开始商业化。中国对电影的关注大多集中在放映本身,仅靠票房收入来回收成本,经营方式单一,为拓宽盈利渠道,电影贴片广告应运而生。贴片广告的媒介环境有其独特的一面。它大多在电影正式放映前放映,此时,影院的照明设备熄灭,观众所处的环境相对封闭、黑暗,观众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银幕上,干扰信息较少。另外,电影媒体给观众的是一个单一的“频道”,观众不能像在家看电视、听收音机、阅读报纸那样,可以自由调换频道、翻换版面,逃避广告,因此广告到达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