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边界(network boundary),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会网络分析-〔基本概念〕,社会网络的范围或界限。在社会网络研究中收集网络成员数据的一个重要步骤,类似于传统定量研究中的抽样框。美国社会学家E.O.劳曼讨论了社会网络研究中确定界限的两种途径:①唯实论途径。根据社会网络成员自己视为真实存在的社会群体或组织实际界限,确定网络的边界或范围。例如,“帮派”成员对哪些人是其成员,对哪些人不是成员,往往都有明确的界定。②唯名论途径。通常基于研究者自己的理论偏好和研究需要来确定某种形式的标准来识别网络边界。根据这种标准,研究者大体上可确定哪些行动者能纳入研究范围之内,哪些不能纳入研究范围之内。社会网络研究者常根据行动者间的互动频次或关系密度来确定网络的界限。在个体中心网研究中,网络边界比较明确,只要确定了所研究的问题,所有与中心人物就该问题发生联系的对象都被纳入个体中心网的研究,如在运用“重要问题的讨论网”“最好朋友的网络”“求职网”“餐饮网”等提名法和定位法的研究中,网络边界相对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