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后驾驶(drugged driving),工学-公安技术-交通安全执法技术-〔交通违法〕-交通违法行为-受损驾驶,驾驶人吸食、注射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后驾驶车辆,呈现受损状况或者在血液、唾液或尿液中毒品含量达到或超过规定阈值的行为。毒品种类繁多,基于毒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大体分为七类: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致幻剂、分离性麻醉剂、麻醉性镇静剂、吸入剂和大麻。不同的毒品,药理特征不同,造成的生命体征和症状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交通心理与行为效应。因此,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对于毒后驾驶的认定,可以基于驾驶人所表现出来的生命体征和症状、交通心理与行为特征,做出初步的筛查或判断。针对毒后驾驶,一个标准化、系统化的筛查方法是以毒品识别专家身份进行的“12步过程”。“12步过程”依次为呼气酒精测试、访谈抓捕人员、初步检查、眼睛检查、注意分配的心理物理学测试、生命体征检查、暗室检查、肌肉张力检查、注射位置检查、驾驶人陈述与其他观察、评估者分析与意见、毒理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