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形象(image of dance),艺术学-舞蹈学-综论,舞蹈作品中以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创造出饱含主体情思的、具有客体典型形态、能被人直接审美感知的动态形象。舞蹈形象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种角度来理解。狭义的舞蹈形象特指人物形象,包括运用“托物言志、寓情于景”等艺术手法表现的花、鸟、鱼、虫、竹、梅、山、水等被赋予一定人性的各种动植物、自然物形象。广义的舞蹈形象泛指舞蹈作品中的一切动态形象,包括舞蹈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动作姿态、舞台调度、舞蹈表演与舞美共同营造的情景与意境等。舞蹈形象是舞蹈作品的核心,是舞蹈审美活动的主要对象。其特征主要有:①直观动态性。以可具体感知的动态形象呈现于一定的表演空间,向观众展示舞蹈作品所要传达的情感、思想和意境。②典型性。通过对人物原型或生活现象的高度凝练,塑造出具有鲜明个性、典型情景或意境的舞台形象,并反映出人物或生活的本质特征。③情感性。以形象生动的、凝聚饱满情感的舞蹈动作及舞台呈现来表情达意,传达舞蹈编导的创作主旨和思想,引起观众的情感共鸣。④审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