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设计(regional design),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人居总论,创造区域尺度空间的协调秩序(简称区域空间秩序),以形成适合生产生活的美好环境。是区域尺度的人居建设的一个方面,也是人居环境规划设计的一个层次。人居环境以人为中心,包括5个尺度:全球、区域、城市、社区、建筑,人居建设以有序空间(即空间及其组织的协调秩序)与宜居环境(即适合人类生产生活的美好环境)为目标。区域是人居环境的一个重要层次,也同样存在创造有序的物质环境以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需求,即需要进行地区设计。2001年,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提出“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论”,认为在人居建设的“不同空间层次(区域的、城市的、社区的)都存在‘城市设计’”。2013年,在《中国人居史》一书中,基于对中国古代人居建设的成就与经验的研究,明确提出:中国自古以来有治理天下、经营城市、营建建筑的空间经验,而在天下和城市的尺度之间,还存在地区设计的思想,即“在地区尺度上,自觉地依照一定的法则,在自然和人工的环境中建立整体的空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