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宪法(Constitution of 1954),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重要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并颁布实施。宪法除序言外,分为4章,共106条。序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及新民主主义制度,是中国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剥削和贫困,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的保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巩固和发展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友谊。贯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同任何国家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