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政策(bubble policy),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管理中,将一个工厂的多个排放源或某个特定区域的“工厂群”(即多个排放源)看作一个整体(“泡泡”),若一些污染源增加排放,就必须让该泡泡内的其他排放源削减等量或更多的污染物以抵消其排放量的增加。泡泡政策要求:只要这个泡泡向外界排出的污染物总量符合政府按照环境质量标准计算出来的排污量,且不危害周边区域的空气质量,则允许泡泡内的各种排污源自行调节,即:可以以一种污染物的减少,来抵消另一种污染物的增加。这样,工厂就会对治理费用较低的污染物加强控制和处理,进一步减少排出量,把多余“额度”留给治理费用较高的污染物,工厂就能以最小的花费达到最好的治理效果。而在地区这一“大泡泡”范围内,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各个工厂的实际情况,对排放的污染物适当提高或降低排放标准,使工厂之间排污量互相调节,而排放总量仍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中。泡泡政策受到了广泛欢迎,在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