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体裁(types or forms of drama),艺术学-戏剧学-戏剧概论-戏剧体裁,戏剧作品的具体形式类别。又称戏剧类型。戏剧体裁是戏剧分类的一个重要角度。在古代希腊,亚里士多德以“悲剧”和“喜剧”对戏剧进行分类。后来,人们沿用了这种分类法,把它们看成是两大戏剧体裁。到18世纪,D.狄德罗又提出第三种戏剧体裁“严肃喜剧”。后来有人将它称为“悲喜剧”或“正剧”。这三种戏剧体裁的形成和发展,都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随着剧作家对戏剧传统的继承、革新和创作经验的积累,而逐渐由简单变为复杂,由粗糙趋于完美。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三种体裁在形象塑造、形式建构及语言运用上都形成各自较为普遍性和稳定性的一些特点。悲剧和喜剧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正剧的历史也有两百多年,但在今天,它们依然是公认的三大戏剧体裁。只是,在现代戏剧中,这三种体裁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就每一种体裁而言,它们在长期发展中不断有所变化,但塑造人物形象,通过人物的命运来揭示人类的命运,始终是戏剧的最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