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食制度(The System of sharing the levied rental and taxes between the feudal lords and the central government),历史学-中国历史-魏晋南北朝史-典章制度-分食制度,中国魏晋以来不同等级的诸侯按一定比例享受封户租赋的制度。现存文献中出现明确规定的分食比例始见于西晋,但因文献记载语焉不详,具体的分食比例先后出现了三分食一、四分食一、九分食一和十分食一这四种说法。其中,三分食一和十分食一见于文献,九分食一是东晋元帝太兴元年(318)以后的制度,四分食一缺乏文献佐证。魏晋时期的分封诸侯分为两个系列:五等爵与列侯。五等爵指开国的公侯伯子男五等,开国郡公、县公为一品爵,开国县侯、伯、子、男为二品爵,封户按制度规定从万户到二百户不等。列侯指不开国的县、乡、亭侯,分别为三、四、五品爵,其封户见于记载的从万户到千余户不等。六品以下的关内侯、名号侯等只虚封爵号,原则上不享有分食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