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性教学(explicit instruction),文学-语言文字-语言教学与学习和语言测试-外语教学-外语教学法,强调对语言规则有意识的学习与掌握。也被称为明示法。教师主要通过演绎法清晰地传授外语语言规则,在学习者掌握规则的基础上,再提供大量练习,期待学习者逐步将显性语言知识转化为自动化知识,最终能够活用于日常交际中。传统的语法翻译法与3P教学法都属于典型的显性教学,教学活动主要包括讲解、操练、产出等几个步骤,具有强烈的意识性、目的性和可控制性。清晰的语言知识不仅可以帮助学习者顺畅地进行语言理解(阅读与听力),同时有利于语言产出(口语与写作)的准确性与复杂性,有效缩短外语习得过程,普遍受到了外语教育者的欢迎,被应用到诸多语言环节与教学设计中,如语音、语法、词汇、语义学、演说或社会语言学的语言课程提纲,甚至出现在文化课程中。在经历过从显性的语法翻译法到隐性的听说教学法、交际教学法等之后,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外语教学中是否需要明确传授语言规则再次成为争议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