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体制(system of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垦-〔农垦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生产建设兵团管理形成的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模式。兵团体制的形成有3个阶段:①“军政合一”时期(1954~1975)。兵团成立初期,剿匪平叛,维持边疆稳定,捍卫国家领土安全是兵团首要任务,形成“军政合一”行政体制,兵团由各军区和驻地政府双重领导。1957年底,国务院要求兵团所有未办理转业复员手续的军人立即补办转业复员手续,兵团从此不再隶属正规的军队序列,军事功能逐渐发生变化。②“政企合一”时期(1975~1981)。“文化大革命”时期,兵团事业严重受损,兵团经济趋于崩溃,无法自给自足,1974、1975年,全国各地生产建设兵团陆续撤销,驻地各省、自治区成立农垦管理总局,负责兵团移交的兵团、师、团场工作,采取“政企合一”体制。③ “党政军企合一”时期(198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