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公众(strategic public),文学-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基本要素,可能会对组织的外部舆论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或组织。战略公众具有广泛性和间接性,因而可视作一个与目标公众相对应的概念。所谓广泛性,指其身份不单一,主要有两层含义:①战略公众的构成比较多样,如美国的E.弗里曼为公司列出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环保主义组织、消费者协会、大众新闻媒体、政府等诸多外部“利益相关者”,都可以看作是组织的战略公众。②战略公众一般不以个体的形态出现,而是以某类群体或某种组织的形态出现。间接性也有两层含义:①战略公众的活动具有为某一议题而发生的随机性质,其自身日常行为并不与组织产生经常性的互动联系。②战略公众包括部分非利益相关者,如环保主义组织、消费者协会、大众新闻媒体、政府等,它们主要为守护社会秩序或公共价值而向组织提出要求。识别战略公众是为了全面把握公共关系工作中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统一的要义,避免把公共关系工作片面开展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战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