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制度(formal institution),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制度安排,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又称正式约束、正式规则、硬制度等。正式制度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的规则构成的一种等级结构,从宪法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到特殊的细则,最后到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正式制度能够补充和强化非正式约束的有效性。它们能够降低信息、监督以及实施的成本,并因而使非正式约束成为了解决复杂交换问题的可能方式。同时,正式制度也可能修改、修正或替代非正式约束。社会越复杂越能提高正式制度形成的收益率。这是因为任何规则的制订及其实施都是需要成本或费用的,规则适用范围越广,那么制度实施的边际成本也随之下降。换言之,制度的实施也有一个“规模经济”的问题。正式制度具有强制性特征。虽然这类制度也是人们自己制定或集体选择的结果,但这类制度明确以奖赏和惩罚的形式规定其所作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