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事件(Shen Chong Incident),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民国史-中华民国-中外关系,1946年12月24日发生在北平(今北京)的美军士兵暴力强奸北京大学学生沈崇的事件。施暴方是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W.A.皮尔逊[注],受害者是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1946年12月24日晚8时,沈崇到东单二条平安电影院看电影《民族至上》,散场后遇到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皮尔逊和华伦普利查[注]。两人将沈崇胁迫至东单操场南墙根,皮尔逊在华伦普利查协助下对沈崇施暴。沈崇被挟持的过程,被国民党第十一战区长官部汽车修理班徒工孟昭杰发现,孟与修理班班长赵泽田等上前阻止,未能阻止暴行,经向纠察队及巡逻警察报告后,由警察将沈崇及皮尔逊带到中美宪警联络室问话。经警察局查明,皮尔逊强奸属实。但根据中美签订的《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第一条,皮尔逊应归美军军事法庭审判。1947年1月4日,北平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由于条约的存在,法院将审讯记录和证据移交给美国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