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监制(system of the palace library),管理学-图书馆学-【图书馆史】-中国图书馆史-【中国古代藏书史】-秘书监制,中国古代的一种中央官府藏书制度。东汉,桓帝延熹二年(159)正式设置秘书监,职责为“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同异”,秘书监隶属于掌宗庙礼仪和选试博士的太常寺。魏武帝时,设置秘书令,职责为“典尚书奏事”,而图书典籍只是兼管之事。魏文帝即位后,设置中书令,把原秘书令改为秘书监,职能为“掌艺文图籍之事”。至此,秘书监制正式形成。而后各朝代,秘书监的名称和权限虽屡有变更,但专司“艺文图籍之事”的主要职能却相沿不变。晋代,武帝时秘书监一度被并入中书省,但“其秘书、著作之局不废”。至晋惠帝永平元年(291),重设秘书监一职(其机构称秘书寺),“并统著作局,掌三阁图书。自是秘书之府,始居于外”。从此秘书监就不再是单纯管理禁中秘籍的内府机构,而是取代或统辖了御史台、兰台等政府藏书机构,成为管理中央官府藏书的最高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