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宝玺(imperial seals of the Early Qing Dynasty),历史学-文物-杂项-中国古代玺印,中国清朝皇帝发布诏书、敕谕时钤用的印章。俗称二十五宝。清初宝玺本有29种,乾隆十一年(1746),乾隆帝根据《周易·大衍》“天数二十有五”的记载,希望清朝也能传至25世,因而钦定宝玺为25种,后世就称这25方印章为二十五宝。其内容及排列顺序是:“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天子宝”、满文“皇帝之宝”、檀香木“皇帝之宝”“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天子行宝”“天子信宝”“敬天勤民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钦文之玺”“表章经史之宝”“巡狩天下之宝”“讨罪安民之宝”“制驭六师之宝”“敕正万邦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广运之宝”。新选定的二十五宝,除其中一方“皇帝之宝”是满文印外,其余均用汉、满两种文字篆刻,汉字用篆书,满文用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