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寺田(the temple' land),历史学-中国历史-隋唐五代史-[经济],中国隋唐时期佛寺、道观、摩尼教等各类寺院所占有的土地。寺田原则上属于不向国家交纳租税的土地。大多通过皇帝赏赐、个人赠送、寺院开垦和收买获得。寺田的历史悠久,魏晋南北朝时寺院经济发展,使寺田数量大增。隋唐时期,由于各种宗教的进一步发展,寺田数量呈快速发展之势。隋朝开皇年间,隋文帝崇佛,全国寺院数量约有3985所,寺院田地增加颇快。开皇中,隋文帝一次就赐嵩山少林寺柏谷屯地100顷。唐代统治者崇尚佛道,佛教、道教势力发展迅速。唐初,国家户口仅200余万,僧尼即有20多万。唐初长安西明寺一次便受皇帝赐田100顷。武则天时期,僧尼更迅速增长。当时就有“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之说。唐代均田令规定,僧受田30亩,尼受田20亩。僧尼年老退田转常住田,加上皇帝赐田、社会捐送、寺院兼并,至武则天时,已有人惊呼公私田宅多为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