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类型(institutional type),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制度,根据制度的性质所作的分类。早期研究关于制度类型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意大利经济学家V.帕累托[注]的分析。他认为,人类有两种不同的劳动方式:一种是生产或改造经济商品,另一种是占有他人所生产的物品,这两种方式可以分别称为生产与交换,掠夺与冲突。与此相适应,就有生产与交换的制度体系、掠夺与冲突的制度体系。马克思第一个系统地研究了这两种劳动方式,一般来讲,在生产与交换中是等价交换,而在掠夺与冲突中是不等价交换,包括不平等的分配。传统经济学几乎只关注了其中一个,即生产与交换的方式。但是冲突与掠夺的方式却有着同样重要的经济学意义,它在人类大多数时期都存在,仍然是建立在稀缺性和理性选择的假设基础上,分散化的选择相互作用产生社会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