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类型(landscape type),理学-生态学-〔景观与区域生态学〕-景观生态学-景观分类,在景观生态学研究和景观管理中,根据不同目的,将景观斑块某方面的共性抽象出来而划分的若干类群。景观类型的确定即景观分类具有很大的主观性,由研究者或管理者的目的决定。景观生态学理论研究者,根据景观组分的性质,将景观分为斑块、廊道和基质。景观分类的结果是景观类型,从不同共性角度系统分类就形成了景观分类体系。依据景观基质的生态系统类型,将景观类型分成森林景观、草地景观、荒漠-绿洲景观、湿地景观、农业景观、城市景观等,此景观类型系统比较常见,与基于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的分类思路相通,具有通俗、直观、易于理解的优点,为景观生态学应用研究者、社会管理者和公众所广泛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