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国家(environmental state),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管理学-环境社会学-环境国家,担负大气、水、土壤等自然要素保护责任并行使环境保护职能的国家(政府)。基于对此概念的不同界定,在关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比较研究中,环境国家可以指一国的环境保护部门、中央政府、中央到地方的政府体系,也可以涵盖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构成的环境治理能力。最初,依据各主权国不同的政治体系和传统,其环境决策和政策制定具有很大的自治性。然而,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和全球化对环境问题的影响,环境国家的边界日益模糊,影响环境决策的国际、国内因素和主体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此概念框架有助于分析、描述、比较不同国家的环境治理能力与其所处的情景和历史发展的关系。